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揭秘北京餐饮行业 不可告人的8大潜规则
1、周一的菜最不新鲜
如果你认为星期一的餐厅不那么挤,是个绝佳的上馆子时间,那就大错特错了。知情人指出,“星期一去馆子,你吃到的可能是周末的残羹剩饭。”一般的餐厅,周末的菜会比较新鲜,店家为了应对人流高峰,餐厅都会有充足的储备,但是,再精巧的计算也会有些许偏差,所以这就意味着星期一上馆子时,食材已经放了至少两天。
 
2、快到期食材做成“特价菜”
据餐饮人士透露,无论是蔬菜、肉类还是海鲜,餐厅做生意肯定都是批量采购,虽然有一定计划性,但总会有些食材因客人点得少而出现剩余。而食材的保质期又很短,如果不及时处理就会造成损失。
为了让快要变质的食材赶快脱手,厨师往往采用特价菜的办法进行促销,服务员也会配合厨房,优先向客人推荐用这些食材制作的菜。
 
3、酒水饮料被买断
在一些餐厅的菜单里,酒水品牌永远只是那么几种,甚至品牌单一,且价格又不便宜,消费者的选择余地非常小。
对此,业内人士认为,一些餐厅的酒水销售权被个别酒类、饮料厂商高价买断,这种不正当的业缘关系限制了消费者的消费权,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。滋补汤基本没营养“说现在餐厅里的滋补汤九成九都是假的,一点儿也不夸张。”中国烹饪大师、中国烹饪协会名厨专业委员会委员、北京烹饪协会副秘书长石万荣表示,别看菜单上写着天麻、当归、乳鸽、甲鱼等补品,再配上少则58元、68元,多则几百元的高价,里面却基本没营养。
其实,现在市面上名目繁多的汤都是先用最便宜的大棒骨熬制成汤底,再加入事先煮好的猪蹄、乳鸽,出锅前加入 党参、当归等气味重的中药来掩盖猪骨的腥味。
 
4、菜谱有些菜就是没有
“前几天,我和几个朋友去一家饭店吃饭,本来大家都很高兴,可因为点菜大家却很生气,我们按照菜谱要了7个菜,可其中3个却没有。你说,既然这些菜没有,菜谱里就不应该有这些菜名。”网友刘先生很生气的说。
这种“遭遇”在餐饮业中十分普遍。还有一种,在已经上了一些菜、顾客正在吃的过程中,服务员又说因为一些原因,点的其中一些菜又没有了,这就构成违约。
 
5、海鲜卖的全是水
说起现在餐厅卖海鲜短斤缺两的问题,许多销 售商都是直言不讳:一般来说,买一斤能给够八两就不错了。有些不地道的餐厅,说是一斤其实也就五六两。其实,海鲜的利润并不像大家想的那样高,据记者了解,酒楼卖388元一斤的龙虾,很可能进货价就要200多元,再加上租金和人工成本,卖388都未必有得赚,所以只能在秤上做文章。300多一斤的龙虾,短一两就是30多,而且,这部分可都是纯利润。
 
6、上桌菜品与菜谱图片不相干
一些饭店为了吸引顾客,往往把菜谱图片做得看上去美味可口,实际上却很难达到这种效果,明明一些肉类为主的菜品,上桌后肉类却成了零星点缀。商家就是通过这种主料、配料的颠倒,从而达到节减成本的效果,侵害了消费者权益。
 
7、“时价”乱涨价
“你点的‘6月黄’最近价格波动很大,还有明虾,昨天和今天的进价每公斤就差了近10元,所以价格会有些偏差。”面对质疑,服务员指着菜谱上的“时价”两个字进行解释。按照《价格法》的要求,明码标价就是要求商家有纸面标价,如果餐厅都标“时价”,则涉嫌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。
“包间费”改称“套餐费”有消费者在预订包间时被告知,如在包间就餐,需点选500元/人的套餐。“那么换句话说,我们六个人吃,只有消费满3000元才能用包间。这和包间费、最低消费有什么区别?”消费者气愤地说。
对此,餐厅工作人员未给出正面的解释,只是一直强调套餐费不是包间费。在问及大厅散座堂食有无此规定时,工作人员说没有。
 
8、错算账单算多不算少
账单结账没有明细、错算账单算多不算少、收款“不找零”……这些“账单乱象”在节假日特别容易发生。按照规定,经营者应在结算时向消费者提供消费明细表,如实列明消费项目的名称、单价、数量和金额。如果饭店不明确出示消费单,不明确标出商品及其价格,就违反了《价格法》相关规定,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,消费者可向物价部门投诉。在埋单时,消费者一定要对账查单,如果碍于面子,店家说多少就付多少,就会被不法商家钻空子。
 
 
 
2015-11-03 10:47